《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提出:
2025年前,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2025年后,享受政策的對象不再局限于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只要是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個人,其取得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范圍內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均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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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
稅率 |
適用范圍 |
海南自由貿易港 |
最高15% |
境內、境外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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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港澳大灣區 |
最高15% |
境外人才 |
上海臨港新片區 |
承諾最高15% |
境外人才 |
中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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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17% |
所有人 |
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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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2% |
所有人 |
6月23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明確:
◆ 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
◆ 享受優惠的所得,包括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
◆ 對享受優惠政策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實行清單管理。
8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了《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明確:
◆ 享受海南自貿港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的標準。
◆ 該辦法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24年12月31日。
2、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且實質性運營的企業或單位簽訂了1年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3、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連續繳納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須包含本年度12月當月)的高端緊缺人才。
2. 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行業緊缺人才需求目錄(目錄附后,適時動態調整)。1. 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三大產業和熱帶高效農業種業、醫療、教育、體育、電信、互聯網、文化、維修、金融、航運等重點領域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2. 海南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以及法定機構、社會組織聘用人才;3. 符合《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相關標準的外國人才;5. 海南其他非限制性準入行業領域急需的技能技術骨干和管理人才。據測算,符合條件的人才來海南自貿港工作,若全年總收入超41.5萬元,繳納個稅時沒有“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相關專項抵扣,實際稅負達15%,即可真正享受海南自貿港15%的個稅優惠。薪酬越高,享受的優惠力度也將更大。實施個稅優惠政策,將有利于吸引企業高管、行業精英和學科帶頭人等人才集聚海南,吸引越來越多以薪酬為主要標準認定的技術、設計、咨詢和專業服務等多方面人才來海南創業就業,有助于海南吸引投資,促進產業發展,增加就業機會,從而推動經濟增長。
旅游戰略研究人才
旅游行業研究人才
旅游市場研究人才
旅游服務與管理人才
旅游資源開發與利用人才
景區開發與管理人才
旅文創新人才
旅行社經營管理人才
酒店管理人才
餐飲管理與服務人才
會展策劃與管理人才
旅游信息管理與分析人才
特級導游
酒店高級培訓師等
種業管理人才
體系編制推廣人才
種業成果推廣應用人才
動植物遺傳育種人才
種質資源開發研究人才
種植養殖加工人才
項目策劃人才
南繁建設營運人才等
航空人員資格人員(空勤人員和地面人員,包括民用航空器外國駕駛員、領航員、飛行機械員、飛行通信員、航空安全員、民用航空電信人員、航行情報人員、氣象人員、空乘人員等)
物流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物流業研究人才、物流項目開發人才、物流園區配送中心規劃設計人才、物流計劃工程師、供應鏈專員、國際采購經理、國際貨代管理師、關務專員;
建筑規劃項目管理人才、建筑設計及研究人才、城鄉規劃及研究人才、風景園林設計及研究人才;
海洋油氣工程跟蹤管理人才、海洋油氣資源評價人才、海洋油氣勘探人才、海洋油氣地質評價人才;
研究類統計專業人才、分析類統計專業人才、法律類統計專業人才等
海南省機關事業單位人才以及法定機構、社會組織聘用人才。
符合《外國人來海南工作許可管理服務暫行辦法》相關標準的其他外國人員(C類)。
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執業的港澳臺人才。